市林业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4188云顶集团

发布日期:2023-03-24 16:43来源:市林业局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根据《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办法》,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开展专题学习。我局于2022年6月28日开展了2022年第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在“一月一法”集体学习中学习《中国制度面对面》——法治建设显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党组书记、局长王希帮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同志抓法治工作建设,领导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纳入林业系统教育培训必训内容。制定《淮南市林业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业普法工作头等大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淮南市林业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作为共性普法重点内容;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022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解读等内容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认真落实《淮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林木采伐和使用林地审核管理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取消伐前查验程序。2022年,我市共发放采伐证304份,上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6项,省委托审核使用林地项目22项,审核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建设服务用地2项。

2.分类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按照《淮南市“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市林业系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5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优化审批服务2项。

3.制定《淮南市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简化了审批流程,规范了审批程序,提升了林业营商环境,完善制度,简化流程。对于2公顷以下的使用林地项目采用审核审批表的方式取代局长办公会的审批模式,将办理时限由原先20个工作日压缩到最快1个工作日可以办结。

4.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认真落实淮南市“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制定《淮南市林业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印发《市林业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清单》。

5.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设置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制定《淮南市林业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淮南市林业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和《淮南市林业系统2022年度部门随机联查工作计划》,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依据,增强了监管执法统一性和科学性。2022年7月至9月,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2.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2022年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7个,其中拟修订1个。清理结果已在局网站公示。

3.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4.坚持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异议审查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5.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了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安徽安铎律师事务所孔令军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聘任符姗姗同志作为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聘任符姗姗同志为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印发了《淮南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淮南市林业局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加强和改进局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淮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淮南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监督体系。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与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淮南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联合森林公安局开展疑似涉林案件线索,排查疑似涉林案件63条。2022年度我市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29起,其中盗伐林木案件2起、滥伐林木案件1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起,非法狩猎案件10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起,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7人,已移送起诉94人。

3.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责任,落实公示平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国家林草局统一编制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

4.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孔令军律师现场授课,局机关、各县区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参加培训。开展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暨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了省林业局、安徽农业大学、省农科院资深专家,就安徽省林长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林长履职、法治林业思想等主题进行了授课。全年共培训林业行政执法人员450余人次。

5.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工作提示单,加强系统内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制定《淮南市林业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深入宣传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着重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通过“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节日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在舜耕山风景区、上窑森林公园等场所,利用移动屏、宣传栏等设备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法治思想环境。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行政调解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制定《淮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并在局网站公示,明确行政执法投诉的受理范围、方式。二是提升行政调解人员法律知识水平。通过“一月一法”学习及专项培训提升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我局行政调解人员已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市林业局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明确了局法定代表人为行政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2022年我局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采购8台执法记录设备下发至寿县、凤台县、上窑林场、舜耕山管理处等执法队伍,用于解决执法记录设备不足的问题。我局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由局法制科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2.参与全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自查,我局2022年未发现违法行政行为。

3.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全面完成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

2.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4.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王希帮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各区从事林业的工作人员均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无林业执法证件,目前已参加了林业执法专业资格考试,但增项工作仍未完成,仍不能执法,现各区的行政执法工作均由市林业局统一承担,案件查处任务较重。

2.普法方式不够丰富,普法工作还存在创新不够、效果不佳的现象。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我局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2023年我局将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内容,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拓宽法律学习的方式方法,在全局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淮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开展“四送一服”工作。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淮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合法性审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有关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执法监督工作,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林业执法人员执法工作培训,积极协调司法局等单位,帮助基层林业执法工作人员尽快取得林业执法证,扩充我市执法力量,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5.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

6.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落实《淮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7.丰富普法形式,加强以案释法。结合“爱鸟周”、“湿地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规则引领作用。